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10年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学生假期自7月12日至8月26日,8月27日、28日(星期六)两天报到注册,8月30日(星期一)按教学计划正常上课。
9月4日,2010级新生开学报到(本科生、研究生同一天)。
教职工假期自7月15日至8月25日。8月26日上午8:00报到并正式上班,8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二、暑假值班安排
(一)做好暑假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中值班安排,明确值班人员、值班负责人及值班地点、联系电话,遇有突发情况,值班人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每天上午10:00前须向校办总值班室电话报到(电话:2311857),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保证全校信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暑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各1份。暑假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在保证工作落实和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工作人员在假期中适当轮休;产业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自主安排。
(二)做好安全与后勤保障工作。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安全保卫、水电、炊事、医护、收发、网络管理等岗位的干部职工,由本单位在7月15日至8月25日期间安排轮休或调休。无法安排轮休或调休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学校规定在假期安排加班,请于7月12日前将加班人员名单及拟加班天数报人事处审批,加班天数不得超过20天。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工作。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期末考试工作;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妥善安排学生车船票购买和行李保管工作;做好食堂伙食供应和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假期有关教学任务的落实和上课学生组织工作;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安全工作和生产;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安全文明专题宣讲教育,做好校园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检查和有关工作部署。
(二)科学利用假期开展好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对照2010年校党政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责任,开展年中工作进度检查,积极利用暑期抓紧推动工作落实。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抓紧做好教学设备、教室、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维修建设工作。教学科研人员在认真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后合理安排好休假,充分利用假期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在搞好本职工作和保障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好轮休,在组织安排下积极做好内务整理工作,有机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学习交流活动。
(三)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部署,扎实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定和谐。假期中组织开展的各项师生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有序;对假期确需留校的学生,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落实管理。
(四)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招生办公室要依照政策规定,规范完成招生任务;基建等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基建、数字化校园建设有关任务;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利用假期做好下学期开学安排和新生开学准备,确保新学年顺利开学。请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于8月30日报学生工作部(处);请各单位(部门)将教职工报到情况于8月26日报人事处。
二О一О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