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宣传季活动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强毕业生的归属感和获得感,营造温暖和谐、文明有序、积极向上的文明离校氛围,现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8个常规工作”,深化毕业生教育与引领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各学院、相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毕业生中组织主题党团日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各学院要上好毕业生离校“最后一课”,要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五个一”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即“再学一次党史”“再读一次党章”“再上一次党课”“再温一次入党誓词”“再讲一次入党感悟”,切实开展好党员毕业生党纪学习教育,号召学生党员干部在文明离校的行动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2.营造文明离校氛围。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做好广泛深入的毕业生调研,充分了解大学生思想上的新动向、新特点,立足毕业生实际困难与问题解决,找准毕业生教育支点,积极与毕业生建立情感共鸣。通过开设毕业季宣传专栏、向毕业生发出文明离校倡议书、开展校园文艺活动等途径,引领并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感恩、留恋、励志”的校园舆论氛围。各学院要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专栏、校园广播、毕业标语等媒介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之风,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温暖的文明离校氛围。
3.组织感恩诚信教育。各学院要结合学校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以多种形式增强毕业生爱校荣校情怀,精心策划毕业生离校教育系列活动,如:“赠一句临别寄语”“共唱同一首校歌”“话一场宿舍卧谈”“写一封未来家书”“留一间洁净宿舍”等活动,引导毕业生感恩母校,感恩老师,增强对母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对国家、社会、学校的感恩之情。要结合典型事例,加大毕业生诚信教育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毕业生终身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和助学贷款合同,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维护好母校和自己的声誉。
4.关注心理健康教育。各学院要深入开展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工作实效性。尤其是对低收入家庭、原建档立卡、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各学院和辅导员要一人一案,通过深度辅导、谈心谈话、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等方式,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全面开展危机排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做好预案,责任到人,科学及时应对,依法妥善处置。
5.加强朋辈示范引领。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参与、积极服务,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做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和谐离校的表率。
6.做好安全防护教育。各学院举办毕业典礼等相关活动,要对场地、规模、人员、内容、安全、宣传报道等各环节严格把关,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和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清洁卫生督促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提示和安全知识宣传,维护校园良好秩序。通过校园网络媒体平台的安全提示和信息推送等方式,增强全体毕业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的意识,避免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要增配应急值勤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7.强化校规校纪教育。各学院要针对毕业生离校期间容易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违纪处分、宿舍管理、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等校内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以宿舍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范电信诈骗、禁止酗酒,禁止打架斗殴等为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8.倡导安全文明离校。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优势,采用大学生喜欢的社交媒介平台、新闻宣传平台等,结合传统宣传平台,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倡导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为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做出毕业生应有的贡献。
二、落实“5个工作制度”,强化毕业生管理与服务
1.严格毕业生日常管理。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毕业生如因求职、面试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外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时销假。辅导员要与外出学生保持联系畅通,准确掌握外出学生的即时去向和行程动态,并对在校学生要严格实行零汇报制度,准确掌握学生的整体情况。各学院要积极构建“宿舍一班级一年级一学院”四级预警和反应机制,充分发挥辅导员、班级学生干部、宿舍心理信息员等的联防联动作用,提升危机预警能力。
2.加强毕业生宿舍安全管理。各学院要教育毕业生自觉遵守宿舍纪律和安全要求,杜绝在宿舍内抽烟、使用违章电器、酗酒等危险行为,严禁晚归、夜不归宿、从宿舍窗户向外抛掷杂物等。对违纪者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家人及用人单位。
3.规范毕业生离校活动管理。各学院要求引导做好各项毕业离校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办毕业典礼,力求节俭简朴;要加强对毕业典礼的过程管理,各基层党委要对典礼致辞发言等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核;要规范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组织好毕业生书籍捐赠、生活用品“爱心接力”等活动;要加强对毕业生自发组织毕业聚餐活动的引导和监管,杜绝因此引发的各类安全事件。
4.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工作。学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安保部、后勤处、各学院联合值班。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学院领导联系毕业生班级、任课教师联系毕业生宿舍的工作机制。学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及各学院要深入宿舍,关心、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帮助毕业生解决好离校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制止毕业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
5.落实毕业生离校情况报告制度。毕业生离校期间(毕业证发放前一日至发放后三日),各学院指派专人于每天下午五点前将当天的毕业生离校情况报告学生工作部(处)及研究生院(研工部),电子版发学工部邮箱:xsgzc@ahut.edu.cn。报告内容为:已离校毕业生人数、在校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思想状况、有无违纪事件及违纪事件处理结果、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生为本,为生服务”的原则,完善离校服务举措,简化离校工作流程,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服务。相关部门与各学院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毕业生体检、毕业照、毕业鉴定、毕业答辩、毕业资格认定、毕业典礼、党团关系和户口关系转移、证书发放、规范准确登记毕业生去向、档案整理存档与寄发等各项具体工作,以安全和谐、务实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贯穿整个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附件:202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202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6月12日 (周三)前 |
部分毕业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欠款清缴 生源地贷款学生网上确认 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报教务处 |
财务处、 各学院 |
后勤处、 图书馆 |
6月14日 (周五)前 |
1)完成毕业生鉴定,毕业生登记表送学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盖章 2)毕业生登记表、1份存毕业生档案、1份存档案室 |
各学院、 研究生院(研工部)、 学工部 |
党办校办、 档案室 |
6月15日 (周六)前 |
1)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 |
学工部、 研究生院(研工部)、 教务处 |
各学院 |
6月19日 (周三)前 |
1)组织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系列活动 2)体育部完成毕业生体能测试 3)毕业生按指导教师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整改,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毕业设计成绩提交 |
学工部、 体育部、 教务处、 研究生院(研工部) |
宣传部、 团委、 各学院 |
6月20日 (周四)前 |
1)财务处完成向教务处提供欠缴学费、住宿费等尚未还清的毕业生名单 2)毕业生清还图书 3)核对毕业生档案寄发信息 |
财务处、 图书馆、 学工部、 教务处、 研究生院(研工部) |
教务处、 后勤处、 各学院 |
6月21日 (周五)前 |
1)毕业班集体照送交档案室 |
各学院 |
档案室 |
1)教务处、研究生院将按期毕业的学生名单发相关部门 2)对确认毕业的学生办理户口迁移证,后续分批办理 3)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情况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 |
教务处、 安保部、 学工部、 研究生院(研工部) |
组织部、 各学院 |
6月24日 (周一) |
2024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及毕业晚会 |
学工部、 研工部、 国教院、 校团委、 各学院 |
党办校办、 宣传部、 安保部、 教务处、 信息化处 后勤处、 体育部 |
6月25日 (周二)前 |
1)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查评定毕业生学位 |
研究生院 |
教务处、 各学院 |
6月26日 (周三)前 |
1)教务处、研究生院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延期毕业的审批手续 2)学院党委发放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3)团委办理团员团组织关系迁出手续 4)安全保卫部发放户口迁移证 |
教务处、 学工部、 各学院、 安保部、 研究生院(研工部) |
组织部、 团委 |
6月27日 (周四)前 |
1)各学院从档案室领回毕业生的高中或本科时期档案,并整理装入大学或研究生阶段的档案(特别提醒:学生在校期间受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必须装档) |
教务处、 学工部、 研究生院(研工部)、 各学院 |
后勤处、 安保部、 信息化处、 档案室 |
6月28日 (周五)前 |
学院打印毕业生成绩单1式2份,盖学院章和教务处章 校团委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1式2份,盖团委章 成绩单(含第二课堂成绩单)1份存毕业生档案,1份存档案室 |
教务处、 校团委 |
各学院、 档案室 |
7月3日 (周三)前 |
1)开始整理毕业生档案 2)检查、清理毕业班宿舍 |
学工部、 后勤处、 研究生院(研工部) |
各学院、 档案室 |
7月10日(周三)前 |
已毕业学生档案转递工作 未毕业学生档案移交档案室 |
学工部、 研究生院(研工部) |
各学院、 档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