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决定于6月18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6月18日(周二)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佳山校区会议中心四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全校中层干部,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党办校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研究生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处、审计处、基建办、工程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睿安公司的科级干部,各教学单位教师党员、学生党员代表各1名,离退休党员代表1名。
四、其他要求
(一)教学单位教师党员、学生党员代表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离退休党员代表由离退休工作处确定。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按规定请假。
(二)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震动状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