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岗位申请信息统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岗位聘用工作的日程安排,现将岗位聘用工作中教职工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工作机构,见《关于成立岗位聘用工作相关工作机构的通知》(人【2010】31号、人【2010】33号,见校园网通知栏,或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中人事政策规定“人事调配”)。
二、你单位人员的申请信息,已经汇总。请在评议中认真核对。若有出入,请上报《说明》。其中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5级、8级涉及相关具体条件的(非任职年限条款),根据《聘用办法》规定,分别登记为“申请6级”和“申请9级”。
三、你单位部分人员在提交申请信息时,因提交的《申请表》内容有误,或因各种可能的情况没有提交《申请表》或发送的邮件无效,已在“申请号”栏标注“待提交”。凡标注“待提交”的,也请注意核对。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请在本月15日前上报你单位所有人员的《申请表》,以便将《申请表》分类下达至“教授专家委员会”及相应委员会开展后续工作。
五、请在本月15日前上报你单位人员的“评议”结果。
六、未尽事宜,请及时电话联系。
特此通知
聘管办,20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