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络上发布的通知(见附件),我校将对符合博士后人员配套生活补助申请条件的人员予以推荐。请在9月15日前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人事处(相关表格,请邮件至huzhengy@ahut.edu.cn)。逾期,无法补充推荐。
特此通知
人事处,2010-8-30
附件:
关于开展201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支持力度,根据原市人事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马人〔2007〕161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我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范围为《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资助办法(试行)》发布以后(2007 年9 月29 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已经受到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具体对象为:
(一)申请生活补助的,须是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博士后人员配套生活补助的,须是正式调入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
(三)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项目资助的,须是由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确定并由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承担的国家和省(部)、市级重点攻关项目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国内、省内和市内急需开拓的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等。
申请生活补助博士后人员须符合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协议要求;补助后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将予追回。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助经费,应依据申报项目填写《马鞍山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或《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并提交申请报告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2366838);省(部)属驻马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须由同行专家签署意见,并提供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资料,其他应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证明、相关协议、立项报告等。(上报材料均一式三份,附件同时报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2010年度我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经费申报时间为: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截止。
附件:1、马鞍山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
2、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马鞍山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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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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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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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或调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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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站(或调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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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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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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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站(或调入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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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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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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