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针对学校研究生数量不断增加,研究生教育类型不断扩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实现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自2010年6月起,学校组织各学科点(含各专业学位类别)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制定。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制定是根据国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等颁布的相关文件为主要依据,结合我校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在全面总结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经验和近几年来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新修订和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对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出发,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与学科优势,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定位、分类培养、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弹性和个性化培养,科学、系统地设计了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和论文工作等培养环节。明确体现硕士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术型、应用型等)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要求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或条件较好的二级学科,应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他二级学科授权的学科,逐步过渡到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
为了保证新修订和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具有可行性、特色性和前沿性,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学院将各学科新修订和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部送请校外著名高校的专家审阅,每一个培养方案同时聘请同学科两位专家(均为博导和硕导)进行严格审定。他们认为我校各学科培养目标明确,体现学校工科和行业背景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前沿性,都同意我校各学科本次新修订和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也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和详细的修改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修订和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学院于3月25日上午和下午开了两场所有学科点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布置和研讨会。会上院长潘紫微强调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意义重大,希望各学科回去后一定要认真消化校外专家的意见及建议,结合学科和学校的特色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将学校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上的创新性、特色性和前沿性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