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我校以制度保证突出实践特色

发布时间:2009-03-27

浏览次数:

来源: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活动的实践特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学校十分重视制度保证,目前已建立了十项相关活动制度:

一、校党政领导和党委常委联系点制度。通过与联系点的定期联系,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责任制落到实处,掌握联系点在科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开展活动中碰到的困难,以指导和检查联系点的活动开展,帮助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每位领导深入联系点,做到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带头开展宣讲。

二、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主要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部署全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以及各项重要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掌握全校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典型事迹,各工作机构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周的主要工作。

四、党员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规定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理论研讨不少于1次,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规定了集中学习的方式方法、学习纪律以及做好相关学习记录的要求。

五、请销假制度。规定了请销假的主要方式和渠道,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一般不予请假,请销假要提交书面材料。一般党员请假经各学习单位领导小组批准,报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处级以上干部请假经学习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审核后,报校学习实践领导小组批准。销假后一律要进行补课。

六、补课制度。各学习单位指定专人根据缺课内容,在销假后一周内,安排时间进行补课,进行补课登记。各学习单位及时向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补课情况。确保缺课党员及时跟上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度、与学习实践活动同步,

七、宣传报道制度。规定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形式和方法,承担宣传报道任务的部门和人员,重点宣传的主要内容,加强各学习单位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向省属高校专题网站和各级新闻媒体推荐,其录用的情况将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信息联络员制度。各学习单位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事务,及时向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动态,发现本单位的学习典型和先进典型,报送宣传文稿,负责文档收集和管理。

九、周报制度。各学习单位每周要将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如实总结上报。周报经各学习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于每周五下午报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周报表进行评定和通报。

十、文档管理和保密制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和安全。文件、档案材料注意保密,外借时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限期收回。

 

版权所有:安徽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

新闻热线:0555-2311704

E_mail:xwzx@ahut.edu.cn

浏览总数:

今日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