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研究生管理工作关系,实施规范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于7月3日下午,召开研究生管理工作协调会议。党委书记李辉生、校长岑豫皖、副校长林钟高出席了会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学生工作部、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后勤集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的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研究生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林钟高主持会议。
会上,研究生学院院长潘紫微作了“学校研究生管理工作关系”的专题汇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郑明东就修订“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等问题作了说明,并通报了学位论文方面的有关事项。
李辉生在讲话中强调,理顺研究生管理工作关系,进一步规范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是学校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的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研究生管理工作中的“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要全面纳入到学校的整体工作中去;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在学习、科研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切实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他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明确各自的职责,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近期研究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岑豫皖在讲话时指出,随着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招生类型的增多,研究生教育已成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要做好管理工作的调整,同时也要做好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质量问题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中心工作,学校要在研究生导师遴选、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等环节把好关,要围绕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解放思想,主动联系社会,形成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
林钟高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了目前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学校要树立“科研育人”的理念,要在“创新”上下工夫,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使研究生能在学术研究、研究方法和科研能力等方面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