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校纪委书记张国宝对我校近期新进入处级领导岗位的7位同志和调任新岗位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监察处处长张家元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有关内容。
张国宝在谈话中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岗位的新要求。要下大力气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实践中边干边学,向身边的同志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要讲政治、守纪律、按规矩。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学习和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守纪律,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要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掌握和培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意识、领导作风、工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按民主集中制办事。三是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胆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认真做好分管工作,争取在新岗位做出新成绩。四是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突出强调要做到“四慎”,即慎权、慎利、慎微和慎友。最后,他希望大家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人事处副处长汪春胜、科研处副处长汪敏代表新任处级干部发言,表示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新的工作业绩不辜负组织的关心和广大师生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