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部署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学校对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十分重视。自11月中旬起,召集有关人员多次专题研究考核工作方案;12月9日,召开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听取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年终考核时,校党政领导将亲自带队,采取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查阅落实廉政责任制工作支撑材料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复核。
本次考核主要依据年初学校与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和往年相比,考核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在考核对象上,除继续考核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外,首次把机关各部门纳入考核体系之中,分党群、行政、教学管理部门三个组进行考核。
二是在考核时间上,分自查自评(12月25日前)和检查考评(与学校年终考核一并进行)两个阶段。
三是在考核内容上,突出重点责任工作。对于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各项事务公开、遵守财经纪律与治理“小金库”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处级干部,重点考核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情况。
四是在考核表格设计上,简便易行,突出考核的针对性。其中,《评分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对于重点责任内容加大了分值比重;考虑期末年终实际,单位和干部个人落实廉政责任制工作总结只需在《登记表》中择要填写;《民主测评表》突出考核重点,简明扼要,易于操作。
五是在考核权重上,突出群众民主测评分的比重。领导班子自查自评、民主测评和检查考评的权重分别为30%、40%和30%。
六是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加大奖惩力度,突出考核权威性。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综合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拟在明年初召开的校纪检监察会议上进行通报表彰;对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对党政主要领导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予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