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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眭鸿明教授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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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眭鸿明教授应我校文法学院邀请,在东教北205教室为文法学院法学系全体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民法现代化的几个误区及其认识”学术报告。

    眭鸿明学术报告分三部分:首先以物权法立法为例对我国民法现代化未能摆脱国家本位主义进行了梳理;其次对民法现代化中国家本位主义形成原因进行了深度剖析;最后阐述了权利社会化是民法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路径,提出民法现代化必须要符合自由、平等、安全和秩序的价值取向。在整场报告中,眭鸿明结合实例深入透彻的分析和渊博的知识给在场师生诸多启迪,妙语连珠的精彩报告赢得了师生们阵阵热烈的掌声。

眭鸿明与在场师生进行了现场互动,给法学系学生讲解考研注意事项及技巧,与同学们进行深切交流,赢得了同学们尊敬和热烈欢迎。(戚枝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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