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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1-06   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号)2012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要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并于2012119日前将《申请表》(附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电子邮件):江文丽(231164713956220621jiangwl@ahut.edu.cn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六

 

附件:关于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和《关于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5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今年将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要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地、各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抓紧组织本地、本单位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对拟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于2011210日前将下列材料(附电子版)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的申报函(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复印,也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申报遴选

(一)省人社厅审核并组织评审;

(二)确定上报名单;

(三)被确定国家资助的项目由省按11给予匹配;

(四)未入选国家资助项目由省择优给予一定数额资助。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路3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230061

联系电话:05512663204

联系人:吴伟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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