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把好教师队伍补充的入口关,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省教育厅制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我校试行《新教师试讲考核办法》。
此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求职材料传递、试讲考核安排、考核小组责任、工作过程监督、教学单位意见等工作程序,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工作,新教师试讲考核形成的评分表等相关材料备用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人事处
200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