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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多举措组织师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17-10-19 电气学院 

为深化学生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相关制度的认识,为学生切实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供制度依据。自开学以来,电气学院多方式、多渠道、多途径组织师生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安徽工业大学实施办法及系列配套文件。

开学初,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郭宏组织召开辅导员专题会议,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会上,各辅导员在郭宏带领下认真研读安徽工业大学实施办法及系列配套文件,同时结合学校、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就新规修改意义、特点、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更新理念、明确思路,为更好地教育、管理、服务和引领学生成长成才奠定基础。

9月以来,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分别召开班级干部会议,详细制定各班级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的主题班会集中学习和学生自学计划;各年级辅导员还利用QQ、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发布电子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系列配套文件,方便学生能随时查阅学习和理解,真正做到熟知、践行。至此,全院60个本科班级做到了学习上的全覆盖、零遗漏。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各年级、各班级均利用课后时间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实施办法进行了统一梳理学习,相信同学们对该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学习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实际行动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规校纪,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撰稿:印路路、陶源;审核: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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