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学校召开“安徽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座谈会。校长李家新主持会议,发展规划处、科研处负责人、各院(部)院长(主任)参加了会议。
李家新强调,建设学校章程是推进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的切入点,也是学校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的重要保障。大学是学术的共同体,学术是共同体的灵魂。制定和实施《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是对接学校章程,加强学术治理,强化学术权力,落实教授治学,推动学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大学发展的本质要求。新组建的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审议、评定、咨询和决策的最高机构,是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
李家新指出,今年是学校章程建设年,学校已按要求向省教育报送了学校章程核准稿。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着手研究起草“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经反复修改后,形成了今天呈现给大家的文本。希望大家站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思考学校学术事务的治理,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使学校的学术委员会章程更加科学、完善、可行,更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发展规划处处长戴玉纯简要介绍了“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过程,并从校学术委员会的地位、宗旨、组织架构、人员组成、权力义务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内容交流了起草中的认识和把握,介绍了“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求意见稿)”框架内容。
与会人员认真审读了《学术委员章程(征求求意见稿)》,围绕校学术委员会组成、职责权限、运行机制,以及校学术委员会与基层学术组织的关系、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校第三次党代会重点任务和校党政年度工作部署,依据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章程的起草制定,学校统筹开展了《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研究拟订工作。在有关校领导的带领下,发展规划处、科研处等部门多次向机关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并报校主要领导审改,几易其稿,形成了目前的“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要求和学校安排,将对“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修改后,通过工会、各院(部)向教职工和校教代会代表征求意见。
(撰稿:雷金火 审稿:戴玉纯 赵保平)